2022-03-04

去英國不算一個倉促的約定。從BNO Visa推出開始(2020年10月左右),我跟我男朋友便計畫前往英國。但由於我想得到HA的約滿酬金,加上這個是一個很重大的決定,我們都覺得需要從長計議,但去英國的決心一直都在,而且每天都在想。

因此,我覺得這個是一個經過深思熟慮後的決定。而我的父母,應該也得知我們這個決定一年多了,而且我哥哥更是一年前就已經付諸行動,隻身前往英國。

但不知怎地,我母親總是「幻想」我和哥哥會回來香港。結論,是她從頭到尾都不想我們去英國,也許是因為不熟悉,因為對她來說,是一個全新的世界,全新的語言,更何況,他們也怕為我們帶來負擔。

但我無論怎樣都想帶他們去的原因有幾個:

一、老有所依。他們如果在我身邊的話,照顧方面會比較方便,他們萬一出了什麼事我都能夠貼心照顧。

二、他們在港並無家人。我媽媽是從大陸嫁來香港的,所以在香港的家人寥寥可數,唯一比較親密的是我的姨婆,但都已經年老,而且已經去了澳洲養老了。而我爸爸是我奶奶的老來子,因此他最親的人都已經很老了,未來他們在港的牽絆也越來越少,兩老的朋友也很少。

三、我的依靠。他們還年輕,兩位此時此刻都不夠60歲,如果我結婚後有了小孩也可以幫忙照顧,而且我在英國也能多一個家人陪伴。

四、BNO Visa的Adult Dependent Relative(ADR)現階段來看最適合申請的時間是現在。我查閱過很多資料,也問過了移民公司(如果不幸需要光顧的話再分享),結論的是如果有了英籍後要申請父母來英國條件會嚴苛很多。現在的政策ADR主要是方便我們能夠一家團聚,因此雖然也要證明他們需要照顧,但條件也寬鬆很多。簡單來說,錯過了這次的話就沒了。


也許你會說,他們不想去的話,何必強迫?其實是的,很多身邊BNO Visa移民的人根本顧不上甚麼父母家人,而且對他們來說就只是背個背囊就可以出發了。但對我來說並不是的。對我來說,BNO Visa是一個走難的救生艇,走了,就不打算回來了。也不想留甚麼東西在這裡。很慶幸男朋友跟我想法是一致的。

只是,也許對我來說,雖然父母不足以是令我留在香港的原因,也足以構成壓力吧。也有更多的人是因為沒有能力帶父母離開而被迫放棄的。至今我媽媽是一個搖擺的狀態,一切看我爸爸的決定了。但他們這一生都沒有做過甚麼規劃和決定,對他們來說,畢竟也是痛苦的。有進展的話我再分享吧。